大聯盟呼籲盡快制定《禁止蒙面法》

「守護香港大聯盟」今天(8月29日)呼籲特區政府在適當的時候,實施包括香港法律第241章《緊急情況規例條例》在內的所有法治手段,優先制定《禁止蒙面法》,授權警隊以果斷的措施,止暴息亂、恢復秩序,避免香港完全陷入萬劫不復的深淵。

 

「守護香港大聯盟」召集人及發言人黃英豪表示,香港社會的動亂已經持續兩個多月,尚未有平息跡象,暴徒們戴上頭盔面罩,掩饰身份,無所顧忌地使用汽油彈、改裝槍械、磚頭、尖銳鐵枝攻擊警察、破壞公共設施、砸爛商鋪、毆打市民和旅客,包括警署、公共交通機構、商舖、普通市民和旅客都備受衝擊,社會的正常秩序以及市民的人身安全正面臨著越來越大的威脅。另一方面,由於反對派煽動民意,縱容暴力,加上暴徒們施暴時均掩盖面容,难以識別真實身份,令警方的執法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難。因此,大聯盟建議政府優先制訂《禁止在示威游行中蒙面規例》(或稱为《禁止蒙面法》),禁止在一切示威游行中遮掩面部,令人不能識別其真實身份的行爲。

 

黃英豪指出,美國、加拿大、德國、奧地利、丹麥、俄羅斯、西班牙、瑞典、瑞士等國家都有類似的法例,上述國家大多數都是國際人權公約的簽署國,顯示禁止蒙面法並不會違反國際人權的基本原則,也沒有影響到港人合法的示威游行的權利。之前多個民調也顯示,有過半數的市民支持制定反蒙面法。因此,在目前情況下,制定這個法例既有必要,也是切實可行的。

 

黃英豪建議,特區政府考慮實施《緊急情況規例條例》時,最好能夠先用致全港市民公開信的形式,將有關決定廣而告之,向全社會呼籲即時停止一切暴力衝擊行爲,警告非法者立即收手,否則,就會即時引用有關法例,給予警方充分授權,將所有違法者予以拘捕並繩之以法。同時,政府也要充分考慮到社會的實際情況,全面評估對實施該法例對各方面可能造成的影響,要做好周全的配套和應變部署,力爭將負面影響減到最低。尤其是防止外部勢力乘機衝擊香港的金融市場,要做好捍衛市場正常秩序的積極準備,必要時,應考慮請求中央政府在財政方面的支援。

 

大聯盟期望政府在依法採取緊急措施,恢復社會正常秩序的同時,繼續與全體市民對話,爭取社會和解,放下仇恨,讓香港在正確的方向以及法治的軌道上,重新出發。